國際羽球規則
1.0球場
1.1 球場為長方形, 其所有界線寬度皆為40 mm.
1.2 球場界線全部由白色或黃色畫成,以利辨別.
1.3 所有界線均屬於場地區域的一部份.
1.4 球場空間不容許畫一雙打場地時, 可畫一專供單打的球場,其端線也即成為長發球線,同時在邊線上設置網柱或以類似材料代替網柱。
2.0網柱
2.1 網柱的高度自地面量起應為1.55 公尺.
2.2 如網柱不能設置於邊線上,必須以其它方法顯示網柱位於網下線位置.例如用一40 mm細柱的代替用品固定於邊線,並向上垂直撐至網頂.
2.3 不論是單打或雙打比賽,指示邊線的網柱或其代替品都應置於雙打場地的邊線上
3.0球網
3.1 球網應用深色的良好細繩, 網孔不得少於15 mm 及大於20 mm.
3.2 球網寬度為760 mm.
3.3 球網頂端應用75 mm 寬的白帶, 雙摺包縫,中間穿裹一條粗繩或金屬繩而成一長帶.
3.4 粗繩或金屬繩要有足夠的粗細長短及重量,以使其能牢固緊貼在網柱的上端.
3.5 球網高度自網場地中央量起應為1.524 公尺,但自雙打邊線量起,則應為1.555 公尺.
3.6 球網末端及網柱之間不能有缺口,必要時,整個球網縱深的末端應繫紮於球柱上.
4.0羽球
原則:
羽球可以天然羽毛或以類似的合成原料製造.不論以何種物質製成的羽毛球,一般而言其飛行性質,應類似天然羽毛的羽球,以軟木為底座其外面包裹一層薄皮.
與球有關的原則:
4.1 一般的設計
4.1.1 羽球需有匙六根羽毛固定於球座.
4.1.2 羽球長度以64mm 至70mm 之間為限但每一羽球的羽毛自其頂端丈量到軟木底座的頂端,其長度應為一致.
4.1.3 羽毛的頂端,應圍成直徑約為58mm至68mm 的圓形.
4.1.4 羽毛須以線或其它適合的材料編紮, 使其堅實牢固.
4.1.5 球座規格:25~28 mm 的直徑.
4.2 重量:羽球的重量自4.74 g 到5.50 g.
4.3 非羽毛的羽球
4.3.1 以類似羽毛之合成物質, 製成群狀, 以代替天然羽毛.
4.3.2 羽球底座須依規則4.1.5 所規定者.
4.3.3 羽球重量和尺寸,應如規則4.1.2、4.2, 因天然羽毛和合成材料的比重和應不同,所以允許有10% 內的差異.
4.4 羽球測試
4.4.1 羽球的測試是在緊靠端線處,以低手全力擊球,此球須以向上的角度和沿邊線平行的方向拍擊.
4.4.2 正確的羽球速度應落於對方底線前530 mm 至990 mm之間.
4.5 羽球之修改
在不改變羽球的一般球型, 速度和飛行條件下, 在下列情況,並經全國羽球協會核準,可根據上述規定加以修改之.
4.5.1 受大氣壓力影響的地方, 由於高度或氣候,致使標準羽球不適用時.
4.5.2 因特殊情行需要,或為提高羽球賽的興趣.
5.0球拍
5.1 球拍面須平坦並以細線交織的方式連接於拍框上,或交叉編紮.細線的型式應全部一致, 尤其是其中央部份的密度不能異於其它部份.
5.2 球拍的框架,包括球拍柄及拍框總長不能超過680 mm,球拍面寬度不能超過230 mm.
5.3 球拍面頭部長度不能超過290 mm.
5.4 穿線的球拍面長度不能超過280 mm, 寬度不能大於220 mm.
5.5 球拍
5.5.1 串球線時,容許有附著物及突出物, 但不能具特殊作用;如使球拍不會破損、或沒有彈性、或重量分配不均、或以細繩將球拍柄端繫於球員手腕; 其所以如此之目的,在使球拍有合理的大小和式樣; 並應儘可能的避免使用在質地上可使球拍變形者.
6.0設備器材的核准
總會應管理之事為球拍、羽球、設備與規格的標準型態以及有關羽球賽中的任何事物, 但只要與國際原則不違背的事物,有些則可由有興趣的社團、球員、製造廠商或國家組織申請,而予以核備.
7.0球員
7.1 「球員」是指參加比賽的人員.
7.2 雙打比賽每方兩位球員,單打比賽每方一位球員.
7.2 有發球權的一方稱為發球方,其對方稱為接球方.
8.0擲硬幣
8.1 比賽開始前, 雙方擲硬幣卜勝,勝方根據規則:
1. 作選擇.
2. 先發球或接球.
3. 開始比賽之場地一邊或另一邊.
8.2 負方行使剩餘之選擇權利.
9.0計分
9.1 除另有安排外,比賽最好採三局二勝制.
9.2 只有發球的一方能獲得一分的計分.
9.3 除規則9.6 外, 雙打及男子單打比賽, 由先得15分的一方獲勝.
9.4 除規則9.6 外, 女子單打比賽, 由先得11 的一方獲勝.
9.5
9.5.1 如果雙方分數達到13 或14 平分時(女子單打 9 或 10 分平分時)先獲得13 或14 分(9 或10 分)可以選擇"加分"或者"不加分"(規則9.6)
9.5.2 這種選擇只能在第一次達到平分且尚未發下一球之前就作決定.
9.5.3 比賽的雙方(規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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