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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為增進夫妻身心健康,培養夫妻情感及默契,共享夫妻羽球運動樂趣, 及家庭和樂,同時,也嚮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展全民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促進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為目的.
一.指導單位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 : 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天梭體育事業部
四.協辦單位 : 中華民國全民羽球發展協會、台北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林口勝光羽球館
五.比賽日期 : 中華民國98年11月22日(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 : 林口勝光羽球館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二路18巷2-2號 電話 : (03) 328-9111
七.參賽資格 : A. 凡戶口登記為合法夫妻, 及家屬對羽球愛好者, 均可報名參加.
B. 甲組 : * 第一至第十三屆 "牽手盃" 乙組得冠,亞軍者.
* 第一至第十三屆 "牽手盃" 報名甲組者.
C. 乙組 : 不含上開甲組條件, 均可報名為乙組.
八.比賽組別 : A.夫婦組: 以夫妻間選高年齡為準 (計算方式 98年 - 68年出生= 30 歲)
30歲 - 34歲 (民國64年 - 68年) 甲組 ,乙組
35歲 - 39歲 (民國59年 - 63年) 甲組 ,乙組
40歲 - 44歲 (民國54年 - 58年) 甲組 ,乙組
45歲 - 49歲 (民國49年 - 53年) 甲組 ,乙組
50歲 - 54歲 (民國44年 - 48年) 甲組 ,乙組
55歲 - 59歲 (民國39年 - 43年) 甲組 ,乙組
60歲 - 64歲 (民國34年 - 38年) 甲組 ,乙組
65歲 - 69歲 (民國29年 - 33年) 甲組 ,乙組
70歲以上 (民國28年以前 )
B.家庭組: 以父、母年齡為準 (計算方式 : 98年 - 68年出生= 30 歲)
1.父子女(含女婿、媳婦)
30歲 - 39歲 (民國59年 - 68年) 甲組 ,乙組
40歲 - 49歲 (民國49年 - 58年) 甲組 ,乙組
50歲 - 59歲 (民國39年 - 48年) 甲組 ,乙組
60歲 - 69歲 (民國29年 - 38年) 甲組 ,乙組
70歲以上 (民國28年以前 )
2.母子女(含女婿、媳婦)
30歲 - 39歲 (民國59年 - 68年) 甲組 ,乙組
40歲 - 49歲 (民國49年 - 58年) 甲組 ,乙組
50歲 - 59歲 (民國39年 - 48年) 甲組 ,乙組
60歲 - 69歲 (民國29年 - 38年) 甲組 ,乙組
70歲以上 (民國28年以前 )
九.報 名: 
A.報名地點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臺北市郵政47-237號信箱
電話:(02) 2553-7851;0919-218067 林瞳霓 小姐 
B.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8年10月30日(星期五) 止. (郵戳為準) 
C. 互助費: 1.每對600元整.

參加獎:附贈世界品牌AIRSHUTTLE羽球運動產品
2.大會在賽前, 工作人員都要統計參賽正確人數,以便計算紀念品,
中餐(便當),獎盃, 獎品,...等,所以希望在報名之同時,一併附上
互助費以利工作人員編列正確賽程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D. 報名方式 : 郵寄掛號(報名表及互助費)
互助費亦可用ATM轉帳 銀行代號:004 帳號:046-004-706599
戶名:林瞳霓 (台灣銀行 民權分行)
E. 報名手續 : 1.按大會寄發之報名表詳填資料.
2.家庭組每人限報一項.
3.謝絕電話報名.
4.謝絕現役國手、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曾認定之甲組球員
及45歲前退役國手報名.
十.比賽用球 : 世界羽球總會審定合格國際比賽球
天梭羽球 ( AIRSHUTTLE)
十一.抽籤日期 : 中華民國98年11月05日(星期四) 下午二時
於台北市民權西路144巷5弄5號2樓之3 舉行,歡迎親自或派代表蒞臨
指導,逾時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競賽辦法 : A.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新制比賽規則.
B. 各組比賽均以一局定勝負, 每局以31分計算, "平"不加分.
* 循環賽計算方式:勝隊得2分, 敗隊得1分, 棄權得 0 分.
* 二隊積分相等時, 勝者為勝。
* 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之總積分多者為勝。
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
C. 各組比賽視參加隊數多寡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
D. 各組報名組數不足三組時,得由大會併入同歲組比賽.
如: 30-34歲不足三組,則以10歲為單位,如: 30-39歲,.以此類推不得異議.
E. 請參加比賽者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可證明夫妻身份、
父子女及母子女之證件以備查驗.
F. 查驗身份須於賽前提出, 如經上場比賽概不受理. 如有冒名頂替時, 取消
其比賽資格. 若提不出證明身份者, 以棄權論. 如有抗議事項,須於事實
發生半小時內,正式提出抗議書, 送本會審查, 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
不得再行抗議.
G. 參加比賽時間超過五分鐘不出場以棄權論. (以比賽場地 掛鐘為準)
H. 如遇特殊事故, 必須改期或補賽時, 由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
參賽者不得異議
I. 參賽球員需身體健康,自願參加,比賽期間發生傷害事故,責任自負.
J. 其它未規定事項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
十三.獎 盃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天梭體育事業部 提供
十四.獎 品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天梭體育事業部 提供
十五.午 餐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人 : 林省吾 夫婦 提供
十六.摸 彩 :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人 : 林省吾 夫婦 提供
請各對參賽者完成比賽後,離開球場前,持大會分發摸彩券,親自到大會摸彩處摸彩
人人有獎, 祝您好運

獻給 "牽手盃" 參賽夫婦 :

雙雙 對對
恩恩 愛愛
和和 氣氣
快快 樂樂
高高 興興

享受 "牽手盃" 幸福美滿球賽

林省吾
溫秋琴 夫婦 共勉
比賽賽程將公布在部落格

部落格網址:www.wretch.cc/blog/airshu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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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yjude72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