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協助本校羽球隊訓練工作,提高本校學生運動技術水準,俾使學校在
各項比賽中爭取好成績。
二、甄選名額:教練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7月16日,請將相關證件寄送交本校行政處 阮嗣強 老師(231台北縣新店市三民路36號)
四、報名資格:年齡四十五歲以下,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專科以上體育科系畢業,具羽球專長者。
(二)具有C級以上教練證書,且個人曾榮獲各縣市教育局或全國性羽球比賽
優異名次。
(三)曾指導選手參加各縣市教育局或全國性羽球比賽獲前三名,且具有一年以
上教學經驗之教練。
五、教練職責:其具體內容如左:
1、擬定年間及週間運動訓練計畫,依據運動訓練計畫徹底執行訓練工作。
2、管理並輔導選手生活教育及品德(包含場地清潔、球場禮儀)。
3、指導選手參加比賽。
4、教學時間外,在校內私底下不得有收費一對一或一對多的教學;於校外指導球員教學須向學校(體育組長或指導老師)報備核可後方得為之。
5、錄取者在本校服務期間,需配合校方羽球隊訓練、對外比賽指導及羽球隊其
他工作調度之安排。
六、報名方式:檢具有關證件親自報名。
(一)填寫並繳交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貼妥照片)。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自傳:400字以內,包括教學計畫大綱、如何擔任好教練的角色及工作抱負
(請用電腦打字A4紙張)。
5、個人羽球賽成績或帶隊獲得名次之獎狀。
6、羽球教練證。
(獎狀、教練證關係到薪資待遇,若有的話請務必提供)
七、甄選時間及地點:書面審核,並於7月21日 (三)下午1時30分整在本校
會議室面談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9125432轉61行政
處阮嗣強老師。
八、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料審查:佔百分之50。
(二)面試:佔百分之50。
九、教練聘期:聘期以一年為原則,視需要得聘請六個月或三個月。
十、教練待遇:
薪給:
A級教練(或具B級教練資格,並曾指導獲全國性羽球比賽前三名者):時薪450元。
B級教練(或具C級教練資格,並曾指導獲全國性羽球比賽前三名者):時薪400元。
C級教練:時薪350元。
以上薪資於學期中支付,寒暑假集訓依實際授課時數給薪。薪資增減得視球隊人數及教練教學年資酌予調整,調整幅度由學校與後援會討論後訂定之。
十一、教學時間:
每週一、三、四、五下午4:00 ~ 6:00, 六早上9:00~12:00
十二、教練考核:聘期內由訓導處及團隊 管理 老師依據左列內容考核外聘教練。
1、專業能力(50%):視訓練選手之成績及比賽名次而評定。
2、專業精神(30%):視出席勤惰、盡職負責、任勞任怨而評定。
3、品德操守(20%):視為人處事、合作、守紀、服從、團體精神等評定。(考核成績達八十分者才符合續聘資格)。
十三、教練續聘條件與程序:
1、續聘:凡考核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本校確認有續聘期屆滿前一個月提出
續聘告知。
2、不續聘:凡考核成績未達八十分以上者,未善盡教練職責或違反約聘內容
時,則不予續聘,應於聘期屆滿前一個月提出不續聘告知,情節重大者得
由校方提出提前解聘。
十四、放榜:
(一)面試當日晚上於本校網址(http://163.20.155.1/index.html)公佈錄取名單。
(二)正取者於放榜日起二日內上午十二時前攜帶全部學歷證件至本校行政處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合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十五、經費來源:依本辦法聘請之教練,其所需經費由本校羽球隊學生共同支付。
十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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